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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奖励2018届面向基层就业 自主创业及应征入伍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来源:必赢3003no1线路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18-11-16 点击:161

各学院:


2018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5号)等文件精神,为鼓励我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积极自主创业或应征入伍到部队工作。学校将对2018届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或到部队工作等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学校设立专项奖励金,对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或应征入伍到部队工作毕业生予以表彰和奖励。表彰奖励的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评选范围

1.参加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

3)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毕业生;

4)参加“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的毕业生;

5)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毕业生;

6)参加各级党委组织部选拔,作为党政后备干部人选到乡镇一级或其它基层单位锻炼培养的“选调生计划”的毕业生;

7)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毕业生。

2.自主创业毕业生:

在校期间自主创业并且已经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届毕业生( 法人代表 ),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者。

3.应征入伍毕业生:

大学期间应征入伍的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或到部队工作的毕业生。

三、申报流程及提交材料

学生本人提交就业或证明材料,经各学院初审汇总、招生与就业处汇同学校相关部门批准。

1.申请人提交材料:

1)提交的相关材料:

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提交项目录用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交有学生本人姓名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应征入伍的毕业生:提交预定兵通知书复印件或提交已录用的相关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2)学生需提交的材料请于8月29日前交至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并提交或填写《必赢3003no1线路检测中心2018年度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及预征入伍等汇总表》内容(见附件)

2.各学院报送材料:

1)各学院请安排专人,审核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完善相关就业信息;

2)将《必赢3003no1线路检测中心2018年度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及预征入伍等汇总表》和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30日前上交招生与就业处信息科。汇总表需上传电子文档至黄健老师。

四、评定办法

各学院于8月30日前,按照评定条件审核学生相关材料后汇总报送至招生就业处,招生与就业处、学校有关部门共同审核评议、确定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形成表彰文件。凡逾期没有申报的毕业生,不再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奖励金额

符合奖励条件的毕业生根据评议奖励400-800元/生。

六、备注

获奖毕业生提交的银行卡号请不要注销,学校将根据表彰文件于9月份由相关部门发放奖金。受表彰毕业生若在合同服务期限内违约离职,需退回所发放奖金。

联系人:黄老师   028-87722682 。

  

附件:必赢3003no1线路检测中心2018年度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

预征入伍等汇总表

  

  





                  必赢3003no1线路检测中心

                                             2018531

  

  

  

  

  

  

  

  

  

  

  必赢3003no1线路检测中心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印

  校对:王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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